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肉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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肉类

进口肉类备案流程

入境前,海关对肉类进口肉类收货人及境外出口商及代理商的经营资质进行确认并备案,保证食品来源可追溯。企业应确认其进口的肉类产品品种,原产国及境外生产加工注册企业均列入《符合评估审查要求的国家或地区输华肉类产品名单》,海关总署对该名单实施动态管理。

入境时,当肉类产品进入到达口岸后,如被抽中查验,海关对其进行查验采样,实验室检测,检验检疫合格的进口肉类产品,海关签发《入境检验检疫证明》。企业可将该批产品投入市场。若不合格,企业应配合海关,做好不合格产品的处置。入境后,海关要求企业建立进口肉类产品的追溯和召回制度,要求进口商完成进口记录和销售记录,确保食品供应链双向可追溯,一旦发生安全事故,最大程度降低对消费者的影响。

海关对进口肉类产品收货人实施收货人备案管理。

进口肉类收货人需要提交的材料:

1.《进口肉类收货人备案申请表》

2.《进口肉类检验检疫知识答卷》

3.营业执照,法人的身份证明,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证书,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书或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备案回执。

4.企业进口肉类质量安全管理制度文件(含肉类进口和销售记录制度、不合格产品追溯、召回和处理制度、卫生防疫制度)

5.反映企业组织机构设置、负责进口肉类的部门和岗位职责等日常管理制度的文件

6.提供拟经营的肉类种类、存放地点等信息的材料

7.提供境外供应商名单和国内销售或加工企业名单

8.两年内曾从事肉类进口、加工和销售,应当提供说明材料(种类,数量)企业可登录“互联网+海关”一体化网上办事平台进入“企业资质办理”进行备案

9.进口肉类实行检疫审批制度,需办理进境动植物检验检疫审批许可证